云南省加强和规范公共资源交易管理
发布日期:2012-10-09 00:0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综合处

来源: 摘自《中国监察》2011年第24期时间: 2012-01-11 07:11

郭永东

  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涉及面广、产业链长、投入资金大、利益关联度高,是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环节,也是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之一。近几年,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总体发展良好,交易领域不断扩大,交易活动日趋规范,对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各地没有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一些公共资源交易缺乏规范管理和监督。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统筹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强化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云南省委、省政府将建设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扎实推进,取得显著成效。

  结合云南实际,云南省委、省政府明确提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分三个阶段实施的工作思路:部分州(市)进行试点并率先建成省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推进州(市)级交易中心建设,16个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11 年底前全部建成运行;在2012 年底前129个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部建成并投入运行,有条件的地方要适时启动乡镇(街道)交易平台建设,逐步推进并完善省、州(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四级公共资源交易网络建设。

  作为省委、省政府规范公共资源配置管理、深化公共资源交易改革、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和举措,2010 12 20 日,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正式挂牌运行。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省政府所属全额拨款的公益性事业单位,受省政府委托,由云南省招标采购局代管,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要承担政府采购、药品集中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交易、工程建设,以及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公安厅罚没财物交易等省级公共资源交易的有形市场职责,同时还负责收集、存储和发布公共资源交易信息,提供公共资源交易技术咨询服务等工作。所整合的公共资源交易类别,覆盖了省级公共资源交易主要项目,是目前国内功能最齐全、整合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最多、覆盖范围最广的省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场地面积6800 平方米,设有受理大厅、开标厅、评标厅、竞价室、电子监控室、隔夜评标区等,能够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配备了中心网站、交易软件系统、专家资源库、电子竞拍系统等一流的信息系统软件,基本涵盖了从进场备案、项目受理、公告信息发布、开标评标到数据统计、备份等整个交易过程。特别是把监察部门的电子监察系统与中心其他系统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时运行,所有开标评标过程均可实施监控并保存音像,实现了电子监察对公共资源交易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督。

  按照“政府领导、统一进场、集中交易、行业监管、行政监察”的工作机制,以及“统一进场、管办分离、规则主导、全程监管”的运行机制要求,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认真履行市场服务的职责,各行业主管部门、省监察厅和省招标采购局各负其责,相互制约、互为补充,实现了内部管理体制与日常管理、行业监管和行政监察的无缝链接,形成了“三位一体”的监管合力。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在节约公共资金、规范从业行为、简化交易模式、净化交易市场的同时,为提高执政能力、提升群众满意度、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起到了积极作用。在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形成省、州(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四级公共资源交易网络的目标指引下,截至11 30 日,全省16 个州(市)都成立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机构,德宏、楚雄、保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建成运行,昆明、昭通、文山、西双版纳、丽江、临沧6 个州(市)可望在12 15 日前挂牌运行,其余7 个州(市)预计在12 31 日前挂牌运行。全省各地、各部门正围绕建设目标任务,结合自身实际,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快公共资源交易网络的建设步伐。

 

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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