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实施公共资源交易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实施相关管理制度。 二、负责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提供场所、设施、服务和相应技术支持,按规定查验进场交易项目相关手续和参与交易活动各方主体资格。 三、组织实施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的项目采购。 四、负责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平台建设、运行及维护,统一发布公共资源交易公告、交易结果等相关信息。 五、负责本单位的数据产生、数据采集、数据真伪、数据质量、数据效能、数据安全等数字化建设和数据资源管理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完成数字济南建设工作任务。 六、整理、保存交易过程中的相关资料,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信用档案,为公共资源交易行业监管提供支持。 七、负责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收费和保证金统一收取、退付等具体工作。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