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提升行政执法监督效能
近年来,山东省济南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强化全方位、全流程监督,提高执法质量”的重要指示,着力构建上下联动、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数字化平台,大力推进精准执法,创新打造具有济南特色的“泉执法 慧监督”品牌,有效提升行政执法监督效能,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完善监督机制,以“六个文件”引领监督体系建设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济南市政府出台《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意见》,从健全监督机制、厘清监督职责、创新监督方式、提升执法质效、落实监督保障等方面制定24项具体措施,明确任务书、时间表和路线图,全面构建全市统筹、条块协同、上下联动、共建共享、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
二是细化操作规程。济南市司法局制定《济南市行政执法监督案件办理程序规定》《济南市行政执法监督调查取证工作规则》《济南市行政执法监督裁判工作规则》《济南市行政执法监督联动工作办法》《济南市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等5个配套文件,明确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各项程序规范,提升可操作性,切实解决行政执法人员怎么干、行政执法监督案件怎么办的问题。
三是率先取得突破。锚定“走在前”目标定位,在全省率先建成市、区县(功能区)、街道(镇)三级贯通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明确各级行政执法监督职责清单,各区县均按照不少于2名专职人员的标准配备监督工作人员,161个街道(镇)司法所全部挂牌成立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室,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机构更完备、力量更齐备、运行更规范,有力推进全市各级各部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强化数字赋能,以“两个平台”提升执法监督质效
一是建设数字执法办案平台。建成覆盖市、区县(功能区)、街道(镇)三级行政执法主体的网上执法办案平台,全程记录执法音像,实时上传执法证据,实现行政执法案件立案、取证、审核、告知、决定、送达、执行、结案等全过程网上运行、可回溯管理。目前,平台数据库已汇聚全市行政执法人员数据1.5万余条,法律法规入库300余部,网上办理行政执法案件6.8万余件。
二是建设数字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开发执法总览、全程监督、法治联动、统计分析、智慧预警、法律服务、社会监督、评议考核8个应用模块,与执法办案平台互联互通,实现实时查看、调度、指挥现场执法情况,及时处理执法异常行为。创新将市级行政审批、执法部门案审会等纳入平台日常监督,实现对行政执法的全过程、全链条、闭环式监督。
三是畅通行政执法社会监督渠道。同步开发与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关联的“码上监督”小程序,畅通企业群众反映行政执法问题的渠道,依托平台对涉企行政检查实行事前备案、事中登记和事后评价,有效防止随意检查、重复检查、多头检查,促进执法办案更加透明、规范。
三、细化裁量标准,以“四张清单”推进审慎精准执法
一是坚持法治思维细化裁量标准。推出行政处罚“四张清单”(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和从重处罚清单)制度,按照合法、合理、统一、实用的原则,充分考虑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危害程度、后果,在法治框架内进一步细化执法裁量标准,大力推进审慎精准执法。截至目前,“四张清单”共涵盖全市33个执法部门1077项处罚事项,其中不予处罚435项、减轻处罚148项、从轻处罚238项、从重处罚256项。
二是坚持分类施策推动精准执法。对涉及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领域不触碰安全底线的违法行为,实行包容审慎监管,避免执法“一刀切”,体现执法的“温度”;对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污染防治等领域的违法行为,坚持重典治乱、执法从严,体现执法的“力度”。秉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执法理念,制定说服教育、行政指导、预警提示、行政约谈、信用惩戒等配套措施,提升实施效能。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实施效果。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及时对实施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动态调整清单内容,持续优化清单适用,将轻微违规首次不罚、涉企柔性执法融入清单,确保清单内容既符合行政管理需要,也符合企业群众需求。截至目前,全市各级执法部门适用“四张清单”办理处罚案件15万余件 ,其中不予处罚144250件,减轻处罚2048件,从轻处罚4641件,从重处罚445件。通过适用“不罚”“减罚”“轻罚”受益的市场主体达10万余家,有效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