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化评标(评审)专家离场流程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3-27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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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各市场主体、评标(评审)专家:
为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现场管理,维护交易场所正常秩序,减少项目未评审结束而评标(评审)专家(以下简称“专家”)误离场情况发生,根据《招标人主体责任履行指引》(发改法规〔2025〕1358号)、《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场所管理服务规范》等相关规定,进一步优化专家离场流程,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自2026年3月30日起进场交易的项目,请代理机构复核项目评标评审结果无误后,在系统内点击“评标结束”按钮(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为参与该项目的专家下发离场闸机刷脸通行权限。
二、专家离场前,请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向代理机构沟通是否能够离场,待确认后,方可顺利离场。
三、如需线下签字,请代理机构先行在专家费不见面支付区放置好签字表,再点击“评标结束”按钮,并及时通知专家前往不见面支付区。
附件:系统操作流程
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