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微课堂(7)|不同子公司可否参与同一政府采购项目投标?
发布日期:2024-10-21 15:33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问:某国企集团百分百控股多家子公司,这几家子公司参与同一政府采购项目投标(各子公司法人均为不同人),是否属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是否属于其他串通投标的情形?

答: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如果参与投标的子公司间不存在相互控股、管理关系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则不违反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法律规定:

第十八条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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