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开评标场所预约方式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0-14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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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各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21号)相关要求,提升工作效率,经认真研究及广泛征求意见,将对开评标场所预约方式进行调整,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调整内容
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场所预约选择日期后,系统将自动分配开标时间和开标场地。对于在试运行之前已完成场所预约的,仍依照原预约信息进行开评标各项工作。若有其他需求,可通过中心的预约服务办理相关事宜。
二、 试运行时间
自2024年10月18日至10月31日为试运行阶段,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根据试运行情况及反馈意见提升系统预约功能。
三、 其他事宜
若您有问题或意见建议,可拨打服务电话(0531-59596641)进行反馈。各分中心请参照执行。
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