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关于对进入评标(审)区通道进行调整的通告
关于对进入评标(审)区通道进行调整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4-05-31 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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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根据《关于试行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专家“工位式”分散评标的通知》的要求,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评标(审)场所进行了改造,在综合楼大厅东侧增设了进入评标(审)区一条通道,作为除专家之外的其他人员进入评标(审)区的专门通道。现通告如下:
一、自2024年6月3日起,除专家之外的其他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招标代理、招标人/采购人(含参与评审人员)、公证、律师等,按照规定储存手机等通讯设备并通过安检后,按照路标指示由综合楼大厅东侧通道进入评标(审)区。
二、综合楼东侧进入评标(审)区的入口,今后将作为专家专用通道。当天评审专家(仅限从专家库抽取的专家),按照规定要求,从综合楼东侧专家专用通道根据相关流程进入评标(审)区。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