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工程招标投标项目推行保证金自动退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2-29 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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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各交易主体:
为进一步减轻投标企业负担,优化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解决部分进场交易项目保证金退付不及时的问题,根据法律法规及中心相关制度文件,自2024年3月起,中心对保证金的退付功能进行平台更新升级。
电子平台更新后,保证金将分为三个时间节点自动退付。一是在发布预中标公告5日后,系统自动退还未入围中标候选人名单的企业保证金;二是在发布中标公告5日后,系统自动退还未中标企业保证金;三是在发布中标公告35日后系统自动退还中标人保证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同时退还。如发现交易过程中存在异常情况,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可通过电子平台资金管理系统暂停相关项目保证金自动退付,转为人工保证金退付流程。
特此通知。
联系人:骆玉奇联系电话:0531-59596676。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