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一系列部署要求,坚持对标对表、问题导向、落实减负降本措施,兑现惠企利企政策,建设统一规范、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打造“全办成·更简‘易’”服务品牌,在新的起点上,进一步优化提升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依据有关政策规定,结合中心实际,制定实施《保证金缴存优化管理暂行办法》。
二、决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及《济南市公共资源交易担保管理办法》《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代收代退管理办法》《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代收代退承办银行综合考评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
三、出台目的
《保证金缴存优化管理暂行办法》的制定实施旨在提高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承办机构的服务质量,杜绝保证金承办机构因保证金承办额度产生不良竞争,使保证金承办机构集中精力提高保证金管理、结算、账务处理等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
四、重要举措
保证金包含但不限于竞买人参加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和投标人参加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等在济南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活动中须缴纳的现金保证金。保证金缴存采用定额循环机制。
经中心考核得分排名第一的银行的保证金缴存定额每轮次5亿元,排名第二的银行每轮次定额4.6亿元,以此类推,每顺延一个位次额度递减0.4亿元。
中心根据考核排序通过在交易子系统设置承办银行,在达到或超过保证金缴存定额后,系统自动关闭其承接功能,由排名下一位次银行自动承接。每三轮循环之后中心对所有承办银行进行重新考核排序。
承办银行如出现违反本办法及《保证金代收代退承办银行综合考评办法》等行为,中心视其情节轻重暂停账户存管资格一至三轮次不等,情节严重的实行一票否决。
五、关键词诠释
定额循环机制:《保证金缴存优化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是保证金缴存采用定额循环机制,按照年度考核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依次承接保证金业务,每一名次赋予不同定额,定额随名次递增而递减。所有承办银行依次完成定额任务为一个轮次,第一轮次完成后,系统自动启动下一轮次。经中心考核得分排名第一的银行的保证金缴存定额每轮次5亿元,排名第二的银行每轮次定额4.6亿元,以此类推,每顺延一个位次额度递减0.4亿元。次举措实施规范了保证金承办银行的运营服务,使其主要在提高服务质量下功夫,实现了为保证金承办主体减负降本的措施,杜绝了不良竞争的现象,进一步优化了济南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金融服务的营商环境。
六、解读机构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构: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处
具体联系人:于志国
咨询电话:0531-59596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