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完成首例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发布日期:2023-01-06 16:25近日,中心组织的济南市公务用车保险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顺利完成,这是自财政部出台《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来,中心开展的首个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自《办法》颁布实施以来,中心不断探索,持续推动框架协议采购政策落地实施,以有力行动提升政府采购服务方式创新。
一是强化培训。今年中心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多次开展培训会、研讨会,并进行学习成果测试,全方位、多层次、系统性地研究办法细则,深入分析了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主要特点,出台了《框架协议采购方式工作流程》,推动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活动规范有序开展。
二是周密部署。中心以公务用车保险服务项目为试点,发布《济南市公务用车保险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采购方案》和《济南市公务用车保险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并报市财政局批准;开发了政府采购框架协议交易系统,实现框架协议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不见面交易。
三是深入调研。组织业务骨干研究相关政策,掌握框架协议的适用情形、征集程序、入围方式、成交规则等规定,同时多次征集采购人、供应商、评审专家、财政部门等多方主体的需求和建议,明确项目范围及技术要求,形成符合实际的采购需求文本,全方位做好本次框架协议采购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是严密组织。针对首个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中心派出了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首席服务员”组织评审,圆满完成了项目的评审工作。
这次框架协议的顺利实施,是规范多频次、小额度政府采购活动的制度创新,也是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降低政府采购交易成本,提高小额零星采购绩效的重要举措。下一步,中心将此次采购活动为起点,进一步总结经验、优化流程、提升质量,以采购需求为引领,有效落实公平机制,不断优化完善采购文件规则,推动政府采购活动提质增效,打造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不断推动政府采购工作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