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讯!中心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发布日期:2022-04-02 15:27根据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命名表彰2021年度省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和第三届省级文明校园的决定》(鲁文明委〔2022〕4号),中心被授予“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中心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持续推动全体干部职工文明素质和文明程度,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一是强化理论武装。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突出抓好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的学习,认真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举办“干部学堂”、干部综合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等,思想政治建设稳步推进。二是夯实党建基础。抓好组织建设,选举产生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和各基层党支部。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做好党员发展工作。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主动权。三是注重队伍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积极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按照“公、新、变、严、干、清”作风建设标准细照笃行。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树立“实在实干实绩”用人导向,凝聚起担当作为正能量,提振了干事创业精气神,激发了新活力,展现出新面貌。四是深化创建活动。干字当头,推出22条优化营商环境新举措,打造“全办成·更简‘易’”济南品牌,围绕“五化”建设,对交易主体推出“四免四增”,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效率效益持续提高。丰富创建活动载体,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认真开展“大走访、大排查、大提升”,成立“为民服务党员先锋队”开展志愿活动,聘任“首席服务员”为重点项目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务。结合“双报到”活动,为群众办实事20余件,慰问困难党员和群众20余户,党员干部职工参与精神文明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力不断激发。
荣誉是激励前行的斗志,更是努力拼搏的责任。2022年,中心将围绕“改革创新年”主题,锚定“七个创新提升”任务目标,以更加饱满的精神和不懈奋斗的姿态,履行社会责任、深化文明内涵、践行文明担当,争创黄河流域极具影响力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争创全省先进的智慧化、智能化交易平台,争创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最靓品牌,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