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相关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核准
发布日期:2021-08-31 17:35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相关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核准
(编号:370104002000)
一、实施机构
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一处
二、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年修订)第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011年12月20日国务院令第613号公布,根据2017年3月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七条
3.《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第16号令)
4.《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七条
三、办理条件
1.招标方案内容填写齐全,与相关批复文件一致,招标估算金额填写准确;
2.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申请不招标的,应符合不招标的条件;
3.招标方式为邀请招标的项目,应符合邀请招标的条件;
4.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申请材料(加※为可容缺受理材料)
1.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案
五、办理流程
网上申报或到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投资建设区J02窗口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六、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即办(该事项与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事项一并申报可不单独提供材料,并与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事项一并办理,不单独计时;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整改不属于办理事项的审批环节,其所需时间不计入承诺办理时限)
七、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八、办理地点
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投资建设区J02窗口
九、工作电话
咨询电话:0531-68967402
监督电话:0531-68966426
十、工作网址
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济南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网址(http://jnzwfw.jina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