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发布日期:2021-08-31 17:30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编号:37010400100Y)
一、实施机构
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一处
二、办理依据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2.《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2017年国务院第673号令)
3.《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2017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号令)
4.《山东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办法》(2019年省政府令第326号)
5.《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7年本)的通知》(鲁政发〔2017〕31号)
三、办理条件
符合宏观调控政策;符合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和准入标准;合理开发并有效利用了资源;不影响我国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和生态安全;对公众利益,特别是项目建设地的公众利益不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申请材料(加※为可容缺受理材料)
1. 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审批申请表,原件1份。(可在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网站下载:优化营商环境-办事服务指南-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审批服务指南 服务指南中包含申请表);
2. 项目申请报告,原件1份。(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关于发布项目申请报告通用文本的通知》发改投资〔2017〕684号)编制);
3. 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书,复印件盖公章1份。(仅指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
4. 国土资源(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用地(用海)预审意见,复印件盖公章1份。(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明确可以不进行用地预审的情形除外);
※ 5. 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原件1份)及审核意见(复印件盖公章1份)(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需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建设项目征地涉及农用地转用50亩以上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涉及被征收人超过500户的;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国内或当地类似项目发生过群体性事件等其他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的);
※ 6. 移民安置规划审核(复印件盖公章1份)(涉及移民安置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
五、办理流程
网上申报或到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投资建设区J02窗口申请→受理→审查→(特殊环节:专家评审,不计入时限)→审核→办结
六、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整改、组织听证、专家评审、项目公示、上报市政府等不属于办理事项的审批环节,其所需时间不计入承诺办理时限)。
七、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八、办理地点
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投资建设区J02窗口
九、工作电话
咨询电话:0531-68967402
监督电话:0531-68966426
十、工作网址
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济南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网址(http://jnzwfw.jinan.gov.cn/),申报系统网址(http://jnzwfw.sd.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