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联合11部门印发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发布日期:2021-11-15 11:14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和省发展改革委等11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近日,市发展改革委联合财政、住建、交通、园林等11部门印发了《济南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目录》的制定实施,有力地推进了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信息公开,提升了基层政务公开能力和政务服务水平扩大了公众和社会监督,推进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透明化、维护市场主体和群众利益、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此次《目录》的公开,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突出公开重点,拓宽交易领域范围。目录》进一步拓展了国家《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确定的领域范围,增加了社会关注度高、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农村集体产权交易信息”,涵盖了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农村集体产权交易6公共资源交易领域46个具体公开事项

二是丰富公开事项,细化各级公开层级。《目录》明确了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的信息公开事项、公开内容、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和载体、公开对象、公开方式和公开层级等9项内容,并结合我市实际,丰富了投诉处理方式、政府采购意向公告、违法违规处罚信息等二级公开事项,进一步细化了县级及乡、村级信息公开层级,形成了涉及范围广、领域多、形式多样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三是明确公开主体,强化信息公开全过程。《目录》按照“谁批准、谁公开,谁实施、谁公开,谁制作、谁公开”的原则,合理界定了公开各类信息的责任主体。要求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内容外,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应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同时,进一步公开了内部监督信息,使公开内容覆盖所有交易事项、贯穿交易全过程,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透明化。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