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
关于在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项目公开招标过程中应用济南市园林绿化企业信用信息结果的通知
(试 行)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园林绿化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济南市园林绿化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经调整测试,现已开通运行。鉴于系统调试后,完成信用信息的录入和审核,系统评分实时更新,因此,我局将在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项目公开招标过程中调整全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应用方式,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 应用时间:“济南市园林绿化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正式开通运行之日起发放招标文件的项目,其投标企业信用信息评价结果以系统中实时公示的结果为准。试行期为三个月。
2. 应用方式:
(1)各园林绿化企业的信用信息评价结果原则上以开标前一个工作日17时在“济南市园林绿化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公示的企业信用信息评价结果为准。
(2)未纳入“济南市园林绿化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管理的,投标人应在距离开标至少13个工作日前登录“济南市园林绿化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填报企业基本信息、从业人员信息、工程业绩信息、守信信息等进行信用评价,经审核通过的信用信息实时赋分;未按规定时间注册并填报企业相关信息的其信用评价不得分。
(3)各园林绿化企业应随时关注“济南市园林绿化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公示的本企业信用信息评价结果,开标前如有变动,应随时更新投标文件相关组成内容。
(4)试行期间,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务必请于开标前一工作日17时在“济南市园林绿化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截取各投标单位的信用信息评价结果作为评标依据记录在档。
(5)如因延误、系统更新等造成的评价结果矛盾等情况,可于开标当天提请项目监督人予以实时查询,以此作为评标依据记录在档。
(6)项目资格审查阶段如需应用信用评价结果,参照上述方法执行。
3.在应用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致电咨询。
联系人:周 妍 马艳奉 联系电话:0531-68967565
附件:济南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电子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评分细则资信标评分表
济南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
2021年10月8日
附件:
济南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电子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评分细则资信标评分表:
评分项目 | 分数 | 评分标准 | |
资信标 |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 | 8 | 项目班子配备人员的执业资格、技术职称、配置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关键岗位人员,符合项目管理班子人员配备最低表要求的得8分。 |
项目班子管理人员类似工程经验 | 5 | 项目班子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关键岗位人员)具有类似工程经验(附相关证明),评委根据投标文件情况分为一般、良、优,分别酌情得1-2分、2-4分、4-5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 注: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拟派关键岗位人员达不到项目管理班子人员配备最低表要求的(见本章第2.2.5款)技术标不得分,且商务标不参与评标基准值计算。 2、“项目班子管理人员具有类似工程经验”,应按照施工合同中约定的相关人员为依据,作为该项赋分的主要依据。“附相关证明”,如施工合同中没有载明相关人员,可由投标人自行承诺从事相关岗位经验,作为该项赋分的辅助依据。投标人应对“相关证明”的真实性负责。 3、关键岗位是指:施工、质检(量)、安全、材料、预算(造价)、机械(设备)管理、劳管、资料等工作岗位。 | |
信誉评价结果 | 80 | 济南市园林绿化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示的信用综合得分×8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查询链接:http://124.128.226.195:8090/jnylcxgl/MainPage/Home/index.html)。 未纳入“济南市园林绿化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管理的,投标人应在距离开标至少13个工作日前登录“济南市园林绿化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填报企业基本信息、从业人员信息、工程业绩信息、守信信息等进行信用评价,经审核通过的信用信息实时赋分;未按规定时间注册并填报企业相关信息的其信用评价不得分。 | |
企业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 4 | 投标人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3年)所承担过类似工程的,每项加4分,最多4分。 注: 1、类似工程: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1款 ; 2、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可重复计取。 3、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3 | 项目经理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3年)所从事过类似工程的,每项加3分,最多加3分。 注: 1、类似工程: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1款 ; 2、从事过类似工程的是指,项目负责人担任过类似工程的相关关键岗位工作的。 3、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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