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济南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投标保证保险工作暂行规定(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8-29 12:47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济南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
工程投标保证保险工作暂行规定(试行)》的通知
各区县建委(住建局)、高新区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南部山区管委会规划发展局、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管委会、各相关单位、相关企业、相关保险机构:
为缓解建筑业企业资金压力,减轻企业负担,完善建设工程保险制度,推进建筑业改革发展,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十六条意见》《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投标保证保险工作的意见(试行)》《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降低工程建设成本的实施意见》,我局制定了《济南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投标保证保险工作暂行规定(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