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济南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及项目负责人信用评价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0-24 12:53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印发《济南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及项目负责人
信用评价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济建招字〔2018〕4 号
各区县建委(建设局)、高新区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南部山区管委会规划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济南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市场行为,强化招标投标活动事中、事后监管,完善“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山东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制定了《济南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及项目负责人信用评价管理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 年 10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