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监察网
2007年以来,河南省新乡市按照“政府主导、管办分离,集中交易、市县联动,制度先行、规则主导,部门监管、行政监察”的思路,以确保“规程程序化、管理科学化、服务规范化、文书制式化”为重点,制定《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政府采购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项目进场交易操作规程》等76项制度,构建了从交易项目审批、项目进场、项目实施,到受理举报投诉、实施责任追究等交易全程的制度体系,最大程度地制约交易中心、职能部门、业主和评审专家的自由裁量权,确保交易活动公开、公平、公正。截至今年3月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累计完成交易项目6751项,交易额259亿元,增收节支51.5亿元,不仅实现公共资源“阳光交易”、保值增值、节约资金,也有效避免了公职人员违规干预和插手公共资源交易行为。
一、完善操作制度,固化交易流程
制定建设工程招投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等9类项目进场交易的操作规程,分段操作,重点审核,固化流程,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只有规定动作,没有自选动作”。
一是分段操作。将公开招标的交易活动细分为项目前期准备、受理、预评估、场地预约、招标公告编制及发布、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报名、评标专家抽取、开标、评标、结果公示、质疑和答复、中标通知书签发、合同审核、项目后评价以及档案管理等16个“段”、52个环节,由交易中心不同科室分“段”操作,明确服务时限、操作办法及要求等。
二是三级审核。对招标公告编制及发布、招标文件编制、合同审核等3个重点“段”,实行项目负责人、内审员、科室负责人“三级”审核制度,独立发表意见。统一规范交易公告、交易文件、交易资料,形成制式文本,确保交易公告和文件的严谨规范。
三是固化流程。开发功能完备、性能先进的内网办公平台,将各“段”操作固化在计算机系统内,前一“段”未完成,下一“段”无法进行,“段段”相连,“环环”相扣,从技术上实现权力制衡,确保交易程序的不可变更,有效防止交易服务人员违规操作。每一“段”设置若干预警监控点,对于有限定时间的办理件,在即将到达预定时间时,通过手机短信提醒相关人员及时办理。内网办公平台对招投标全程各“段”操作进行完整记录,所有文件资料完整留存,方便职能部门、监察部门等对招标活动进行后续监管,使交易活动更加科学、规范、快捷。
二、规范管理制度,强化重点防控
制定《投标人(供应商)报名受理管理办法》、《评审专家抽取与考核管理办法》、《不良行为记录和公告管理办法》、《供应商(投标人)投标、履约保证金缴纳退还管理办法》等制度,加强对交易活动重点环节、关键部位的管理,有效防范围标串标等问题。
一是严格“两个名单”管理。实行投标人报名名单专人负责制,由报名受理员一人掌握,其他任何人不得询问,确保名单保密,防止投标人之间围标串标。积极开发网上报名系统,实现投标人网上报名、网上缴纳保证金和下载招标文件,并将程序设定在开标时才对报名企业名单予以解密,确保投标人名单保密,防止工作人员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建立评审专家随机抽取系统,在开标前2小时,系统自动抽取、语音通知、短信确认、屏蔽名单,用密封纸打印,待专家到场后启封确认,确保评审专家名单保密,防止专家与招标投标人串标。
二是强化“四库”管理。建立涵盖43个专业、886名专家的评审专家库;建立涵盖工程、货物、服务等类型、1246家供应商的供应商库;建立包括69家机构的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库;建立已录入25家有不良行为企业的信用信息库。建立评审专家持证上岗制度,每年举办一期培训班,对被查实有违规行为的评标专家,取消其专家库成员资格并予以公告。建立中介机构公示制度,防止中介机构超资质、超范围违规代理业务。2011年以来,通过随机抽取地价评估中介机构,对47宗土地挂牌出让价格进行评估,没有发生一起投诉。
三是加强投标保证金管理。设立专门保证金账户,统一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收取、退还投标保证金,以加大投标人挂靠资质、假借资质投标的难度系数。对投标人串通投标、无故弃标或弄虚作假等的,依法没收投标保证金。2011年以来,共没收了14家投标人保证金83.6万元。
三、建立公开制度,防范“暗箱操作”
制定《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发布管理规定》等,细化招标公告、评标结果等信息公开的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增强交易信息的公开性和透明度,真正把公共资源交易招投标的全过程置于社会监督之下,吸引更多的投标人参与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2011年6月,南水北调土地整理项目公开招标中,共有1244家企业投标,投标竞标最多的标段有93家企业,最少的也有32家企业,充分发挥了市场竞争在优化资源配置中的重要作用。实行重大项目预评估制度,对500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80万元以上的货物类项目、20万元以上的服务类项目等重要项目,在编制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之前,设置了招标(采购)需求提前公示、专家论证、召开听证会三道“防火墙”,项目需求上网公示5天时间,对投标人有意见的项目,要抽取专家进行论证,直至召开由招标人、投标人、专家参加的听证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避免招标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条款。2011年以来,共在网上公示重要项目67个,全部组织专家论证,召开8次听证会,平等地保护了招标方和投标方的权益。
四、创新评标制度,兼得效率公平
制定《网络竞价暂行规则》、《政府采购询价项目进场交易操作规程》等配套制度,针对不同特点的交易项目,灵活选用不同评标办法,做到效率与公平相统一,防范不正当竞争行为。
一是实行政府采购电子反向拍卖法。运用政府定点采购、协议供货、网上询价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通过网络实现远程、多轮递减报价,系统自动确定成交价格和供应商,平均节支率从4.7%提高到23%,有效降低了采购和投标成本。
二是推行司法拍卖电子竞价法。利用网络,将竞买人的竞价方式由“面对面”转为“背靠背”,有效防止了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我市交易中心专门召开了司法拍卖改革现场会,推广我市做法。
三是探索特殊项目合理定价抽取法。对一些技术要求简单、时间任务紧急的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特殊项目,先行评审一个合理价格,对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抽签确定中标人,最大限度地体现公平公正。
四是探索工程建设项目反向竞拍法。在严格满足建设工程项目设计的基础上,以预算价作为起始价,同时确定一个合理的最低限价,采用减价拍卖的方式,选择报价最低且高于最低限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人。如总建筑面积为5万平方米的新乡市新闻大厦建设项目,进场交易起始竞价为3000元/㎡,成交价格2570元/㎡,节约财政资金2000多万元。
五、健全监督制度,凝聚监管合力
制定《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管理办法》、《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违纪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制度,坚持有诉必查、有查必纠,构建了防止利益冲突的交易中心内部监督、相关部门职能监督、纪检监察再监督的多层监督机制,有效防范行政权力干预、操纵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交易中心成立监督科,每个交易项目设1名监督员,对交易活动实施全程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问题。各职能部门按照法定职责,对交易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为进一步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着力探索构建了集行政服务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非税收入征管平台、电子监察平台于一体的“四位一体”服务监督体系,将电子监察系统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联网对接,全程监控,即时发现和记录交易过程中的违规违法行为。2011年以来,共受理、办结质疑19件;受理投诉11件,已办结7件,其中,对2个项目作出重新招标决定,取消12家投标人中标资格并记入不良记录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