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招投标信用体系建设是完善招投标市场的必然要求,形成以道德为支撑、制度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招投标诚信体系,是整顿和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的治本之策,是保证招投标改革和发展的重要举措。社会关注的一些焦点、热点问题,如投标企业出现的围标串标、转包挂靠、违法分包、偷税漏税、恶意欠薪、拖欠贷款、项目质量出现问题等失信行为时有发生。针对上述问题应推出标前、标中、标后综合治理系列举措,及时采集招投标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优良行为记录,迅速建立投标企业信用档案,充分利用信息网络资源,及时向社会公开市场主体诚信情况,实现诚信信息互通共享,信用成果综合运用。
建立招投标市场信用体系工作中,应抓好以下重点环节:
扩大信用信息采集范围。招投标服务中心应扩大信用信息采集范围,通过与建设、交通、水利、工商、税务、银行、公检法等部门联动,积极组织采集、整理信用信息并建立动态信用信息数据库,及时将信用信息发布到招投标市场信息平台。招投标管理部门应定期、不定期对企业进行抽查,并对信用信息实施动态管理。
建立信用信息评价机制。招投标服务中心每年年初,对上年度入库的企业的诚信记录与不良记录等情况,按百分制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作为企业资质管理、评优评先、信用授信的重要依据。
严格信用等级评定与信用管理标准,评定企业信用等级要从现行的人工作业,转变为计算机信用信息录入,自动作出评定,克服人为影响,提高信用信息管理公平、公正性,同时,积极建立社会对企业信用评价机制。
加强信用信息综合运用。招投标管理部门应及时将考评结果向社会公布。同时,与企业行业主管、工商、金融等部门进行交流。
信用信息平台的建立,一是为社会各界免费提供信用信息查询,为企业开拓市场提供信用评价证明材料;二是为相关管理部门利用信用信息提供有力支持;三是在招标投标、企业年检、升级降级对企业信用信息予以充分运用。在投标报名过程中,招投标管理部门要求招标人对潜在投标人进行不良行为记录查询。投标企业被查实存在围标串标、转包挂靠、违法分包、偷税漏税、恶意欠薪、拖欠贷款、项目质量出现问题等失信行为的,在一定时期内,限制参与项目的投标报名。在综合考评中,被评定为优秀企业的,在一定时期内,在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报名中,可优先入围。同时,向选择被确定为不合格类企业的建设单位作特别提醒。
信用环境建设关键在健全奖惩机制。通过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加强信用法制建设,营造招投标市场诚信环境,形成“守信得益,失信受惩、无信获忧”的招投标市场氛围。首先要完善行政性惩戒机制,对失信者要从重从严,切实加大失信违规成本。其次,要逐步形成社会性惩戒机制。信用信息的使用范围应扩大到全国,通过信用信息的广泛使用,把失信对某一方面的失信,转化为对全社会的失信,使其一处失信,处处受约。与此同时,要建立诚信激励机制。在资质升级、招标投标、企业评优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让诚实守信者得利益,欺诈失信者失市场。招投标市场呼唤诚信,招投标市场亟待诚信!
来源:江苏省泗阳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作者:傅成虎田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