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配置 阳光运行 浙江省宁波市着力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规范化运行
发布日期:2012-10-09 00:0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综合处

来源:中国监察网

浙江省宁波市坚持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的改革方向,把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服务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创新体制机制,拓展配置领域,加强市场规范和监管,做到公开透明,阳光操作,最大限度地防范利益冲突,初步探索出了一条符合宁波实际、具有宁波特色的资源配置市场化道路。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坚持改革创新,健全体制机制

针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我们坚持用改革的思路和发展的办法来推进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

(一)建立“一委一办一中心”的工作体制。根据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分离的原则,宁波市2007年建立了“一委一办一中心”的组织架构和运行机制,成立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管理委员会、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行监管机构和执行机构既分工合作、又相互制衡的运行和监督机制,理顺了决策层、监管层、操作层的关系,实现了政事分开、管办分离。同时,下发《关于推进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的意见》等一系列指导性意见,对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的总体目标要求、基本原则、运行机制和监督体制作出了明确规定。

(二)搭建三级联动交易平台。早在2002年,宁波市就开始着手建立市本级招投标中心和各级招投标统一平台,至2006年,全市11个县(市)区、7个市属园区和143个乡镇(街道)均完成统一平台建设,形成了以市级平台为龙头、各县(市)区平台为骨干、乡镇(街道)平台为补充的三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据统计,20031月至2011年底,市、县、乡镇(街道)三级平台累计完成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事项86955宗,交易总额6778.75亿元,增收节支708.62亿元。

(三)集中进驻“四中心”。建筑面积2.6万平方米、结构合理、设施完备、功能齐全的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入使用,招投标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国土资源登记交易中心、产权中心等统一进驻平台,由市交管办负责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强化行政监管,实现公共资源交易的统一开放、公开运作和规范管理。

二、注重领域拓展,扩大配置范围

我们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把原政府指令的资源配置交给市场进行有效调节,不断扩大公共资源配置内涵和范围,提升公共资源的价值和利用效率。

(一)向无形项目拓展。2010年,在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经营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四大类”公共资源交易的基础上,制定了《宁波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拓展目录》,坚持“应进必进,能进则进”和“统筹安排、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逐步将其他具有“竞争性、有限性、垄断性”的公共资源纳入市场化轨道。目前,三级平台已拓展了公共空间户外广告资源有偿使用、公交车身广告经营权公开招标、小型客车特殊号牌号码竞标、保险机构选择、环评、审计服务外包等50余个项目,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的效果不断体现。比如,去年共开展了1023场次396块小型客车特殊号牌号码的公开竞价,成交金额1240.66万元,全部纳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中央电视台、中国新闻周刊、新浪网等多家主流媒体进行了多次报道,经济、社会效益明显。

二)向国有企业拓展。国有企业200万限额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全部进场交易,市属企业房屋租金收入超1000万元或建筑面积超1000平方米的都采用公开竞标的方式进行规范国有企业非经营性物资采购行为,建立国有非经营性物资(服务)采购平台,制定具体采购办法,将国有企业非经营性物资(服务)采购全部纳入采购平台交易。在大型国有企业建立小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国有企业200万元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纳入小型平台交易。

(三)向社会项目拓展。针对宁波市民营经济发展的需要,积极发挥政府搭建平台的公共服务功能,引导和支持当地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在自愿基础上运用招投标方式选择承包商或供应商,充分利用各级平台在信息服务、专家资源、规章制度、场所设施等方面的集约优势,逐步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向公共资源和社会资源交易市场转变。

三、依托科技支撑,提高交易管理水平

加强信息化建设,是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化配置的重要保障。我们充分运用信息技术刚性约束、实时监控、公开透明、严密精细等特点和优势,从技术上保证公共资源交易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运行,提高公共资源交易的规范化程度和监管实效。

(一)推进公共资源网上交易暨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资源共享、系统整合”的原则,立项开发公共资源网上交易暨电子监察系统,逐步把工程建设项目、经营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国有和集体产权交易等公共资源配置统一纳入系统交易和监管,系统由网上招标、网上投标、网上评标、网上服务、网上监管、网上辅助等6大子系统组成,项目交易从发布招投标公告、报名、资格预审、缴保证金、评标委员会专家确定、评标、开标到合同履行、资金拨付、项目实施等均在网上办理、网上公开、网上留痕,构建起具有“全覆盖、全过程、全方位”管理、服务、监督功能,集多种项目交易和监察于一体的公共资源网上交易“云平台”。

(二)探索网上政府采购新模式。在北仑区探索试行“政府协议采购电子反拍系统”,采购人在网上发布电子反拍公告,供应商在网上背靠背竞价,系统自动选定供应商,自动公开采购品目、过程和结果,降低了采购价格,提升了采购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系统试运行3个月以来,反拍成交141宗,节减资金26.7万元,节减率达7.35%在年底之前,宁波市将开发完成并投入使用网上采购竞价系统,对通用类产品等实行网上采购,逐步建立全市统一开放的网上政府采购平台。

三)提升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建设水平。加强综合性评标专家数据库建设,设置网络抽取端、管理维护端和后台监控端三级安全保护措施,研发评标专家自动选聘和语音通知系统,并与县级平台联网,实现全市108个评标专业、3382人评标专家的资源共享;加强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开发了建筑行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和国土资源使用权挂牌有偿出让现场竞价系统;一些县(市、区)开发使用了网上招投标系统、IC卡自助报名系统、电子叫号系统、电子辅助评标系统、变声询标系统、电子竞价系统、施工现场企业关键岗位人员指纹和音视频签到远程动态考勤系统,运用科技力量促进公共资源交易公平、公开、公正。

四、强化专项构建,防范利益冲突

针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涉及项目多、资金量大,权力集中、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实际,我们坚持把规范公共资源交易作为惩防体系建设的重点,作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突破口,按照“规范在先、严格内控”的思路,抓好专项构建,切实防范利益冲突。

(一)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按照管权、控权、限权的要求,制定公共资源交易廉政风险防控手册,编制覆盖公共资源交易每一个环节的权力运行图,绘制12项流程图,标明105个风险点,明确417条防控措施,实现对权力运行和廉政风险表现形式的全流程、全方位公开,切实把廉政风险控制到最低程度。

(二)实施全方位监管。纪检监察机关会同发改委、住建委等部门,通过完善招投标文件条件监管、市场准入监管、专家回避监管、投标量控制监管等事前防控措施,标后评估、严格合同履行等事中监管措施,举报受理、执法监察、绩效评估等事后监管措施,有效防范暗箱操作、以权谋私等行为。2009年以来,共对99个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了标后评估,责令整改项目15个,约谈专家101人次,清退不称职专家20人。

(三)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平台,制定信用信息管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开展信用等级评价。完善公共交易市场廉政准入机制,实行工程建设领域“红名单”(预选承包商制度)、“黑名单”制度,对招投标违法行为,实行不同行业、不同地区的互联互通、互认共用,以失信惩戒机制和市场信用体系规范各方主体行为。2009年以来,共发布招投标信息7805条、不良行为记录72条。

四)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结合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违纪违法问题。查处了宁波栎社国际机场原总经理陈遵举、副总经理吴文龙利用职权违规插手干预工程招投标受贿的窝案串案,涉及金额270.87万元;会同公安、发改委等部门联合查处了奉化体育馆招标项目中5家公司串标、出借资质的违法行为。2009年以来,查处和纠正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56件,仅市本级就为国家挽回损失5亿余元。

 

 

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主办

鲁ICP备09031991号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