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济建标字[2008]1号 |
颁布单位: |
济南市建委 |
颁布日期: |
2008-1-14 |
生效日期: |
2008-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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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建委(建设局)、高新开发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维护建设市场的正常程序,保障建设主体各方的合法利益,根据省建设厅《关于发布我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最低工日单价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建标字[2006]19号)文件精神,适时反映建设市场人工工日单价的变化,结合我市建设市场的实际情况,经研究,调整我市建筑安装等工程人工工日单价,每综合工日:建筑、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42元;装饰工程48元,投标报价不应低于此价。
本通知自2008年1月16日起施行。
二OO八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