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竹(胶)板模板制作的结算办法

发布日期:2010-11-02 00:00

文号: 济建标字[2007]6号 颁布单位: 济南市建委
颁布日期: 2007-9-13 生效日期:  
       

 

各有关单位:
    为方便建筑工程结算,现将2006年《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补充册》中的竹(胶)板模板制作项目结算办法发布如下:
    发承包双方办理签证的按签证结算,未办理签证的应按照设计图纸和相应计算规则计算模板接触面积,乘下列折算系数确定,同时扣减《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混凝土模板子目种成品模板材料消耗量。
竹(胶)板模板制作折算系数
材质
竹胶板
胶合板
折算系数
0.244
0.275
 
二OO七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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