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河县城乡供水供热工程及排水工程(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创新路(温泉路—新盛街)段建设项目四标段质量检测二次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2023DLSG19Z0822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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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商河县城乡供水供热工程及排水工程(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创新路(温泉路—新盛街)段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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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点: |
商河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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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工程类型: |
质量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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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总投资额: |
143140.25万元 |
合同估算价: |
4.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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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形式: |
其他 |
工程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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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文号: |
商发改[2021]84号 |
规划许可证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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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山东路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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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联系人: |
赵主任 |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
0531-848655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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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建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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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建单位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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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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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 |
山东路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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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联系人: |
赵主任 |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
0531-848655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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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单位: |
山东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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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
李经理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手机): |
155888556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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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联系人: |
王经理 |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
177537473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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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商河县城乡供水供热工程及排水工程(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创新路(温泉路—新盛街)段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山东路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资金来源:国有(非财政) 3.施工地点:商河县 4.计划工期:150日历天(具体以甲方开工令为准)。 5.质量标准:合格。 6.本项目为四标段质量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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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条件 1、四标段质量检测 1.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在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执行上述工程; 1.2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或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岩土、混凝土、量测、金属机构、机械电气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国家或省(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CMA认证证书《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具备以往类似工程经验,在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执行上述工程; 1.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三年度(2019、2020、2021年度)财务状况表(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成立时间较短的投标人,可提供成立至今的相关证明材料) ; 1.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5月19日至2023年5月19日止(3年)具有类似工程试验检测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1.5信誉要求:投标人2020年5月19日至2023年5月19日止(3年)社会信誉自查承诺(盖公司公章)及投标人需提供填报期间“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投标人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没有骗取中标和违约行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等黑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中无重大不良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1.6本项目不得兼投; 1.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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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标范围 商河县城乡供水供热工程及排水工程(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创新路(温泉路—新盛街)段建设项目内质量检测的全部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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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合格投标人确定方法 (一)符合投标条件的投标申请人数量不超过12家(含12家)时,全部参加投标,不再进行资格预审,以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注:投标人对其提报的企业业绩的真实性负责,开标期间将对所提报的业绩进行公示,一旦查证有虚报和造假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记录诚信档案,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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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另行通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相关网站公开企业信用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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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投标文件的提交 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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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投标信息填报须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26日17时00分前将以下资料原件扫描件(要求图片清晰可辨)制作为PDF文档上传至系统并下载回执: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近三年度(2019年至2021年)财务状况表; (4)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 (5)投标人社会信誉自查承诺、信用查询记录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7)投标人信息一览表(邮箱、联系人、联系电话,格式自拟)。 备注: 1.潜在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前提交以上证明资料,提交资料不全或不清晰、未使用原件进行扫描、逾期不提交,均视为不符合投标条件,由此造成的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备注:对于多个标段不允许兼投的项目。有潜在投标人在系统中填报多个标段。此类项目在公告中明确“投标信息填报只允许填报一个标段,如填报多个标段均视为不合格。”) 2.潜在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前提交以上证明资料,提交资料不全或不清晰、未使用原件进行扫描、逾期不提交,均视为不符合投标条件,由此造成的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3.请在提交材料截止时间后48小时查看是否符合投标条件。 4.投标人对其提报的业绩的真实性负责,开标期间将对所提报的业绩进行公示,一旦查证有虚报和造假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记录诚信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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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其他 本次公告在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jnggzy.jinan.gov.cn/)等相关网站上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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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23年5月26日17:00前登陆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交通工程入口查找项目进行投标信息填报。 投诉电话:商河县交通运输局0531-84887110 技术支持电话:400 998 0000、18596080784 客服QQ群:230998950 CA证书办理:http://124.128.84.51:9000/jnggzy/jnggzyca/index.jsp 公告时间:2023年5月20日09时00分~2023年5月26日17时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