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号线租赁住房项目5年使用权交易公告
一、标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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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所属情况 |
单位名称 |
济南轨道交通集团置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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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类型 |
房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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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的 量 |
29019.1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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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地址 |
位于济南市天桥区堤口路及槐荫区张庄路周边,世茂天城、官扎营新区、宝华新区、万盛新区、茂新新区、君御世家6个小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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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现状 |
在用 委托运营合同截止2026年10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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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瑕疵 |
存在瑕疵 未办理房产证,有处置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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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披露事项 |
1.意向承租方须在挂牌期限内进行现场踏勘,对标的情况进行充分了解和确认,意向承租方踏勘时需提供当前实际运营的同等项目投资、运营经验依据(如房屋租赁合同)。意向承租方办理承租登记时须提交经出租方盖章确认的《现场踏勘确认书》,踏勘联系人:尹经理, 联系电话:18615406673 ; 2、其他重大事项详见鲁广和估咨字(2026)第013号《资产评估报告》; 3、信息披露期满,若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若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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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及价格核准 |
内部决策情况 |
济轨资源经营总办纪要〔2026〕1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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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部门 批准情况 |
济南轨道交通集团资源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会议纪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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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参照价格确定依据 |
鲁广和估咨字(2026)第01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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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核准 备案部门 |
济南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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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简介 |
房源主要分布于济南市天桥区堤口路及槐荫区张庄路周边,有世茂天城、官扎营新区、宝华新区、万盛新区、茂新新区、君御世家6个小区,共计292套住宅,174套储藏室,其中住宅建筑面积25579.43㎡,世茂天城储藏室建筑面积3439.75㎡,合计:29019.18㎡。目前,该项目处于在租状态,出租率达85%左右,室内配有简易的家具家电,简单装修,用途:居住为主,具体以现场查勘为准,按房屋现状进行处置。房源分布君御世家97套,世茂天城64套,储藏室174套,万盛新区58套,宝华新区14套,官扎营新区55套,茂新新区4套。 标的查勘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尹经理 186154066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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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易及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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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交易条件 |
出租期限 |
5年 |
租金标准 |
年租金4649688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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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标准说明 |
1.标的292套住宅整租月租金370834元/月,年租金4450008元/年,储藏室174套,月租金16640元/月,年租金199680元/年,合计首年租金4649688元/年。 2. 从第二年开始每年租金价格在上一年度的基础上递增不低于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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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期限要求 |
1.根据先交租金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按季度支付一次,首期租金应自甲方发出交付通知之日起 15 日内支付,其后每期租金提前30天支付。 2.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缴纳履约保证金50万元,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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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承租情况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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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用途要求 |
按照济南市租赁住房相关文件和《住房租赁条例》规定执行居住,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物品,不得从事违法活动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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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公示版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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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 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意向承租方公司注册时间不低于3年(含),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实缴),经营范围须包含“房屋租赁”等相关业务,且在“济南市住房租赁综合服务平台”已通过“租赁企业”备案; 3.财务要求:须提供近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2024年.2025年); 4.信誉要求:承租方需要具备济南市租赁市场的良好信誉口碑,承诺无恶意克扣、不退租客押金等恶意行为的保证书(加盖单位公章);且需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 5.意向承租方需提供由出租方出具的现场勘查确认书。
6.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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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标的要求 |
1.经验要求:(1)须具备同等大型项目的投资、运营经验及能力,在济南租赁市场有运营住宅项目面积不低于3万㎡(单一项目,不含公寓),以国有公共交易平台中标(竞得)的成交公告和合同为准;(2)项目交付后承租方须按出租方的装修方案要求完成装配改造;(3)承租方须承诺以“住好拾光”为住房租赁品牌经营此项目,优先面向出租方内部职工租赁且要满足职工优惠政策条件(职工优惠政策事宜请在踏勘时详细了解)。 2.在租赁期限内,承租人是该房屋的实际管理人,在房屋内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概与出租方无关; 3.承租方应按照济南市租赁住房相关政策文件要求执行; 4.意向承租方向济南产权交易公司一经提交承租报名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资产现状及相关协议条款的约定,自愿接受本标的资产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5.意向承租方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房屋现状及房屋质量瑕疵等理由拒绝签订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要求延长合同期或拒付租金等情况,否则被视为违约,并追究承租方相应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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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额 |
3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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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缴纳时间 |
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17:00前到达下述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未按时到账的,报名资格无效。 户 名: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趵突泉支行 账 号:53190823741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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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处置方式 |
如产生两名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如无特殊约定,项目成交后,保证金转为首期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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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示及交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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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方式 |
经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产权)公开招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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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公示期 |
2026年9月7日--2026年9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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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延长信息发布: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7个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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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
信息公告期满,如仅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方式进行成交;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将采用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意向承租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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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1、意向承租方报名前,请详细阅读本项目公告内容及本项目《实物资产租赁合同》,并联系出租单位至出租实物资产现场看样,实物资产实际情况以现场看样为准。 2、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达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在挂牌截止日前至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提交承租报名材料。 3、确定承租方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出租合同,办结交易价款及出具成交确认书,出租方在一个月内负责对承租方交付出租实物资产。出租方对挂牌公告内容中的条款负责解释。 4、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承租方通过资格确认后(或递交保证金后),即视为其已完成对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次挂牌所涉评估价值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挂牌公告内容及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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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平台 联 系 人 |
靳先生、黄先生 |
联系电话 |
0531-870873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