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银拍公字2026第[251]号,总第6124期
受委托,我单位定于 2026年7月15日10:00通过济南公共资源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以增价的方式现状公开拍卖:山东省大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报废设备一宗(包含稳定土搅合机、混凝土搅拌站、电子汽车衡、水泥仓、监控设备、喷雾降尘设备、移动输送机、空压机、洗车平台、砂石分离机、粉尘收集处理设备、空调、板房等),起拍价274500元,竞买保证金100000元;
展示地点:章丘区潘王路
展示时间:7月13-14日9:00-16:30
展示联系人:孙老师 13385313555
特别说明:仅限法人单位报名,以实物现状展示为准。
竞买保证金于2026年7月14日17时前公对公汇入我公司账户(户名:光彩银星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济南高新支行,账号:218221410029),以到账为准;并联系我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咨询电话: 18615687711
监督电话: 13335108788
公司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8号楼西2202室
光彩银星拍卖有限公司
2026年7月7日
附件:成交后进场施工具体要求,请竞买人仔细阅读。
1、场院南侧砂石分离机底座处需由中标单位恢复到跟地平面齐平的混凝土平面。
2、场院南侧砂石分离机东侧水池,面积约3M*8M,深约3M,现已填埋砼罐车清洗料,需由中标单位挖运清除,恢复为砖砌水泥防渗水水池。
3 、料仓大棚拆除后在西侧需由中标单位恢复到之前的封闭原样。(西侧高约10M*30M的封挡,封挡需加同原来规格的横梁和立柱)
4、场院内所有设备安装加固的地基需由中标单位恢复到与地平面齐平的水泥混凝土平面。(即:高于原地面部分需挖除、外运,废弃材料由中标单位自行处置)
5、罐拆除需拆卸料仓大棚,拆除后需由中标单位恢复原样。
6、场院门口地磅拆除后需由中标单位清除地基,恢复到与地面齐平的混凝土路面。
7、在拆除、清运过程中造成的标的物之外的损坏等产生的全部损失由中标方负责,包含但不限于经济赔偿、安全责任。
8、中标单位在场内作业过程中不得损坏、占用该标的物范围外的场地,否则产生的所有费用及纠纷由中标单位承担。
9、拆除、清运、恢复原样工期:自发布中标通告之日起4个自然日。
10、中标单位开展拆除、清运等全部施工作业时,须严格遵守国家、地方现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专项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全流程安全管控措施;同时须足额购置与本项目作业内容相匹配相关保险,保险有效期须覆盖全部施工周期(中标单位需向拍卖方出示相应的保单方可进场开展拆除、清运作业)。施工期间若发生人身伤害、财产损毁、第三方损失等安全事故,全部赔偿、处置责任及相关费用均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拍卖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11、中标单位与拍卖方及产权方应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调关系,就未明确事宜尽量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