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 2025年10月22日9:00通过济南公共资源中心-电子交易系统(http://jnggzy.jinan.gov.cn/)以增价的方式按现状对以下标的公开拍卖:
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址建设项目(一期)产生的剩余土石料一宗,中风化石灰岩量为1153722.24吨。起拍价20.15元/吨,竞买保证金30526474元。
标的展示:本次拍卖标的以土石料现状为准,参数详见资产评估报告,标的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按现状公开展示。
竞买资格及竞买申请登记:
1.竞买人须为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砂石料加工相关经营范围,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接受个人、个体工商户报名;企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企业和企业法人未被司法机关及其他单位列为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信用中国”无不良记录证明、“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违法记录证明)。
2.为确保竞买人对标的的质量、数量、品质有充分了解,竞买人必须于拍卖展示日期实地踏勘审慎了解标的情况,通过现场踏勘对拍卖标的情况及场内、场外运输道路情况进行确认、认可,于标的现场领取《标的现场踏勘确认书》并制作本次土石料运输方案。
有意竞买者请于2025年10月21日16时前将竞买保证金通过对公账户交至指定账户,并持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原件、保证金交纳凭证、《标的现场踏勘确认书》、土石料运输方案联系我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特别说明:
1. 本次拍卖的土石料按现状拍卖,从现场标高到设计底标高,因挖方产生的所有土石料必须过磅,计入本次清运范围。竞买人确定并认可,委托人及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的质量、数量、品质不作担保,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应于拍卖展示日期实地踏勘审慎了解标的情况,详细了解本次拍卖有关风险及影响因素,必要时可以聘请专家,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价,即表明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了拍卖标的的一切现状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委托人和拍卖人仅就标的的现状进行拍卖。因不可抗力造成无法交割的由委托人、买受人协商解决。土石料储量由第三方评估,竞买人购买前应自行查看第三方的评估材料,充分了解评估所表述的土石料储量可能与实际存在差异的风险。本项目土石料实际交付数量达到或超过评估报告数量1153722.24吨的,成交总价=成交单价×实际交付数量,买受人须向委托人补交超出部分的成交款。土石料实际交付数量少于评估报告数量的,成交总价=成交单价×1153722.24吨,委托人不再向买受人退款。
2.履约保证金700万元,项目现场不允许筛料或加工,须全部清运出场,买受人应根据工程进度及时清运土石料,可确保日土石料运出量在5万吨以上,不得影响项目施工进度。因买受人原因造成日土石料运出量无法达到5万吨,其对施工单位现场施工造成工期损失及场地租赁使用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3.竞买成功后,买受人与委托人签订《交易合同》,买受人须按委托人的相关文件、规划和《交易合同》要求,服从委托人管理,在规定期限内有序、规范的实施标的交割工作。标的运输不得影响周边环境、居民生活和项目施工进度,否则,将追其相应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限期处理完毕剩余土石料)。
4.标的交割过程必须遵守自然资源、安全、环保、交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服从自然资源、安全、环保、公安、城管、交通等有关部门的管理,如出现违法行为,由买受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标的交割过程中出现安全责任事故及其他经济纠纷的均由买受人承担,与委托人、拍卖人无关。
5.买受人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确保所有作业活动符合安全规范,防止发生安全事故。项目现场围挡、硬化道路等安全文明施工项目已由项目施工单位施工完成,买受人应自行与项目施工单位协调,确保石料外运过程中不对现有安全文明施工设施造成破坏。
6.买受人在石料外运过程中,应主动与项目所在地村委、村民及项目施工单位进行沟通,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确保项目顺利进行。对于各方合理诉求和意见,买受人应及时响应并妥善处理。如因石料外运引发与村民或项目施工单位之间的矛盾或纠纷,买受人应承担首要责任进行调解和化解。若因买受人处理不当导致矛盾升级或影响项目进度,委托人有权根据情况扣除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买受人承担相应损失。
7.买受人负责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在红线范围外自行设置洗车台、地磅等设施设备,设备及安装、维护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若使用场地内洗车机,须与项目施工单位协商同意后进行使用,相关使用费用及损坏维修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自行协调场内、场外道路以达到运输条件满足清运进度要求,同时承担因运输造成道路损坏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道路修复费用);买受人自行协调周边邻里关系、自行解决土地租赁、用水用电等问题满足清运进度要求。
8.买受人须符合环保部门相关要求,在石料外运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扬尘污染,包括但不限于使用现场钢板铺路、密闭式运输车辆、定期洒水降尘、自行设置洗车台对出场车辆进行清洗等,确保符合环保要求,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在石料加工过程中,须有环保部门对买受人石料加工设备环评报告的批复文件。
9.买受人承担标的交割过程自身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交割
过程产生的人工费、装卸费、运输费、机械费、管理费、水电费、道路修复费用等)。
10.买受人应主动与项目施工单位就石料外运时间、路线、数量等事项进行充分协商,确保石料外运工作不影响现场施工的正常进行。买受人应尊重项目施工单位的施工安排和管理要求,如因买受人原因导致项目施工单位施工受阻或产生其他损失,买受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1.竞买人因不符合资格条件、不具备履约能力或提交虚假(编造、伪造)资料参与报名的,须承担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
联系人:刘经理15621416972 0531-88815869 杨经理13001715788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风路101号齐鲁文化创意基地4号楼5楼。
金诺国际拍卖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