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市中区泉景天沅鑫园4号楼104 一年使用权(二次挂牌)交易公告(第2次延期)
标的所属情况 |
单位名称 |
济南龙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出租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类型 |
房产 |
标 的 量 |
197.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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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地址 |
济南市市中区郎茂山路1号泉景天沅鑫园4号楼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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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现状 |
闲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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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瑕疵 |
无瑕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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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披露事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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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及价格核准 |
内部决策情况 |
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2025第13次 |
评估\参照价格确定依据 |
山国房估字(2024)第010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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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核准 备案部门 |
济南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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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简介 |
1.本标的位于济南市市中区郎茂山路1号泉景天沅鑫园4号楼104,房产证面积197.40㎡,本次拟出租可用面积197.40㎡,目前该处房产为空置状态。 2.权属状况:所有权为济南龙泉资产管理中心,权证编号济房权证字第268471号,房产证规划用途为商业。 3.其他事宜详见山国房估字(2024)第0100号《资产评估报告书》。 4.标的物以现场勘察为准,整体出租。 5.查勘标的联系人:刘经理 联系电话:81779008 |
二、交易及资格条件
承租交易条件 |
出租期限 |
1年 |
租金标准 |
10万元/年起 |
租金标准说明 |
年租金10万元,每半年5万元,不含物业水电等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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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期限要求 |
按照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按半年付租金 支付方式:转账,每周期提前15天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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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承租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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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用途要求 |
出租承租人不得利用承租资产从事违法活动。使用承租房屋时,不得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和生活,方可有竞标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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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公示版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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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 资格条件 |
承租人必须是信誉良好的自然人或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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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标的要求 |
1.承租方应充分了解标的房屋的现状等情况。 2.该资产现状出租,承租方应负责租赁房屋内基础设施的维护、保养,并保证在合同终止时基础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房屋归还出租方,并交纳不低于一个月租金额的押金。 3.如遇不可抗力或上级政策原因,合同自动终止,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期限计算,多退少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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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额 |
3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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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缴纳时间 |
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17:00前到达下述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未按时到账的,报名资格无效。 户 名: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浙商银行济南分行 账 号:4510001063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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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处置方式 |
交易过程中如只产生一名合格意向承租方,以协议方式成交的,保证金自动转为首期租金的一部分;如产生两名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确定最终承租方后,最终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首期租金的一部分;未能确定为承租方的,无息退还保证金。 |
三、公示及交易方式
招租方式 |
经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产权)公开招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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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公示期 |
2025年7月11日---2025年7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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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12个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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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 方式 |
信息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将采用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最终承租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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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1、意向承租方报名前,请详细阅读本项目公告内容及本项目《实物资产租赁合同》,并联系出租单位至出租实物资产现场看样,实物资产实际情况以现场看样为准。 2、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时间17:00前到达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在挂牌截止日前至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提交承租报名材料。 3、确定承租方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出租合同,办结交易价款及出具成交确认书,出租方在一个月内负责对承租方交付出租实物资产。 4、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承租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后(或递交保证金后),即视为其已完成对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次挂牌所涉评估价值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挂牌公告内容及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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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名 联系人 |
靳先生、黄先生 |
联系电话 |
870873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