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钢顺行新能源有限公司所属14辆闲置公务车辆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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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JWZC[2025]0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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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山东济钢顺行新能源有限公司所属14辆闲置公务车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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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方全称 |
山东济钢顺行新能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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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格 |
2957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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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限 |
2025.10.20—2025.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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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
评估值 |
2957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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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 |
天昊国际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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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2025年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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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文号 |
天昊资评报字【2025】J第11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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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及 |
内部决策情况 |
山东济钢顺行新能源有限公司 股东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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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部门批准情况 |
济钢集团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十六次董事会(2025年第098号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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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备案部门 |
济钢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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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所在地 |
济南市历城区工业南路52号山东济钢顺行新能源有限公司院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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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简介 |
本项目转让资产为山东济钢顺行新能源有限公司所属14台闲置车辆。 14台车辆均为济钢集团闲置公务用车,其中包括11台帕萨特、2台别克商务和1台9座金杯面包。该标的14辆车为济钢集团有限公司停产后内部子分公司之间调拨车辆。该部分车辆使用年限较长,行驶里程较长,外观状况一般,操纵系统及制动系统工作无明显异常;内饰一般,各类灯光及辅助设施的经济状态一般。 车辆具体情况详见: 挂牌金额:295700元。 本项目标的整体转让,标的数量与质量均以移交时的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接,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资产明细表中所列情况仅供参考。其它事项详见天昊资评报字【2025】J第117号评估报告。 查勘车辆联系电话:0531-88860518,受理查勘时间为工作日周一至周五:9:00—11:00,13:30--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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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说明 |
1、意向受让方需按照转让标的整包受让,不予拆分。 2、意向受让方需缴纳购买保证金标的8万元,确定最终受让方后购买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3、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限内参加现场踏勘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4、根据标的车辆征集的意向受让方的情况,同一标的若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报名,该标的按挂牌底价成交;同一标的物若征集到两家及两家以上的意向受让方报名,转让方选择网络竞拍的方式以价高者得的原则转让该项目资产。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购买保证金后,即表明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转让资产披露内容,并已完成对项目所涉及资产的尽职调查,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6、受让方须承诺,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交易价款支付至济南产权交易平台指定账户,逾期不签署合同、不支付相关交易费用的行为,视为受让方自动放弃最终受让资格,承担违约责任。 7、转让方在收到成交价款后,配合受让方办理过户等手续,受让方须承诺在10天内过户完毕。 8、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9、资产移交过户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10、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11、不接受联合体受让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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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事项披露 |
1、本项目挂牌价格为含税价格(转让方开具税率为13%增值税发票)。 2、过户所产生的车辆维修、过户审验及其他各种费用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质量问题。受让方自行办理标的车辆的交割、过户等手续,转让方进行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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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
信息公告期满,如仅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进行成交;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将采用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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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信息,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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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缴纳 |
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17:00前到达下述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未按时到账的,报名资格无效。 户 名: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浙商银行济南分行 账 号:451000108753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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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 系 人 |
于女士、李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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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531-88018711、88018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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