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中区纬二路152号房产5年使用权交易公告
标的所属情况 |
单位名称 |
济南轻联集团有限公司 |
出租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类型 |
房产 |
标 的 量 |
1063.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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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地址 |
济南市中区纬二路15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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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现状 |
在用 2025年12月31日到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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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瑕疵 |
无瑕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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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披露事项 |
1.出租房屋、水电线路等其他与该房相关的维修维护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此房为现承租人装修,该出租标的需待现承租方租赁合同期满,将房屋交还出租方后再行交付。现承租方未按时交还房屋等导致争议或诉讼纠纷时,需待司法诉讼程序结束,法院执行回房产后再行交付。意向承租方报名即视为认可该事项,并无任何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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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及价格核准 |
内部决策情况 |
2025.8.18诚创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 |
评估\参照价格确定依据 |
山国房估字(2025)第07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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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核准 备案部门 |
济南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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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简介 |
该房产位于市中区纬二路152号 产别:全民自管产 房屋结构:混合 房屋总层数:5层 建筑面积:2245.01平米 设计用途:商业 待出租:一楼部分98.89平米 二楼整层532.91平米 三楼整层431.73平米 共计1063.53平米。 标的以现场查勘为准,按标的现状进行处置,其他事项详见山国房估字(2025)第074号。 现场查勘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67812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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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易及资格条件
承租交易条件 |
出租期限 |
5年 |
租金标准 |
69.87万/年 |
租金标准说明 |
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均按房屋租赁合同规定执行。免租期为15个自然日,租赁合同第三年租金递增5%。需随租赁合同签订安全协议,签约后未经产权人同意不得转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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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期限要求 |
1、承租方向出租方缴纳房屋租赁押金(一个月租金),该押金在租赁期间不能冲抵租金; 2、《资产租赁合同》签署后3个工作日支付租金。 3、房租每半年付款一次,提前一个月付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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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承租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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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用途要求 |
商务办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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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模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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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 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承租方无行政处罚信息,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无其他严重不良信用信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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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标的要求 |
1、承租方在资产租用期间须服从济南轻联集团有限公司实物资产出租的管理规定,配合济南轻联集团有限公司完成相关检查工作。承租方应合理使用并维护租赁资产,如因承租方管理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租赁资产发生损坏或故障的,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2.意向承租方向济南产权公司一经提交承租报名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资产现状及相关协议条款的约定,自愿接受本标的资产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意向承租方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房屋现状及房屋质量瑕疵等理由拒绝签订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要求延长合同期或拒付租金等情况,否则被视为违约,并追究承租方相应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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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额 |
6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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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缴纳时间 |
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17:00前到达下述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未按时到账的,报名资格无效。 户 名: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浙商银行济南分行 账 号: 45100010873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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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处置方式 |
交易过程中如只产生一名合格意向承租方,以协议方式成交的,保证金自动转为首期租金的一部分;如产生两名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确定最终承租方后,最终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首期租金的一部分;未能确定为承租方的,无息退还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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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承租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交纳的扣除产权公司费用后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出租方经济补偿: (1)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后单方面撤回承租申请的; (2)信息披露期满,意向承租方未按照信息披露要求参加后续承租的; (3)承租方未能在出租方通知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4)承租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款项的。 |
三、公示及交易方式
招租方式 |
经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产权)公开招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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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公示期 |
2025年9月15日---2025年9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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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B、延长信息发布: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5个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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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 方式 |
信息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将采用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最终承租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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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1、意向承租方报名前,请详细阅读本项目公告内容及本项目《实物资产租赁合同》,并联系出租单位至出租实物资产现场看样,实物资产实际情况以现场看样为准。 2、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时间17:00前到达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在挂牌截止日前至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提交承租报名材料。 3、确定承租方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出租合同,办结交易价款及出具成交确认书,出租方在一个月内负责对承租方交付出租实物资产。 4、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承租方通过资格确认后(或递交保证金后),即视为其已完成对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次挂牌所涉评估价值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挂牌公告内容及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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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名 联系人 |
黄经理、靳经理 |
联系电话 |
870873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