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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粮库朱庄分库2处土地资产6年使用权(标的2)交易公告(第1次延期)

公共资源交易编号:2025CQCQ01J0545 发布日期:2025-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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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所属情况

单位名称

济南第二粮库有限公司

出租标的

基本情况

标的类型

土地

标 的 量

标的2:2429㎡土地 

标的地址

标的2:济南市槐荫区济兖路719号

标的现状

     标的2:原租户临时使用,暂未搬离                       

标的瑕疵

无瑕疵

其他披露事项

标的2地块有房屋建筑面积893.74㎡,此次出租包含该房产。

 

 

决策及价格核准

内部决策情况

济南第二粮库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通过

评估\参照价格确定依据

鲁中立达评报字[2025]第6038号资产评估报告

价格核准

备案部门

济南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标的简介

标的2:济南市槐荫区济兖路719号土地资产,总面积2429㎡。

看房联系人:丰老师  联系电话:13953180352

二、交易及资格条件

承租交易条件

出租期限

六年

租金标准

159500元/年起

租金标准说明

标的2:济南市槐荫区济兖路719号土地资产,总面积2429㎡,租赁期限为6年,首年租金159500元,后期年租金逐年递增2.5%,付款方式一年一付。

 

 

付款期限要求

租金一年支付一次,承租方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向第二粮库支付一年租金。后续租金按合同签订日提前一个月付下一年租金。

 

 

优先承租情况

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有优先承租权

出租用途要求

用于工业制造、货物存储、商业经营,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货物;不得从事违法活动。

租赁合同模板

实物资产出租协议(模板).rar

承租方

资格条件

1.承租方需为合法注册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相关经营许可证件。

2.承租方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无重大违约记录及不良信用记录。

3.经营业态不得从事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存放及经营

其他标的要求

1.租赁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承租方需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第一年租金的10%,出租期满后由出租方退还给承租方,履约保证金不计付利息。

2.需签订安全协议,接受出租方不定期安全生产检查与监督。因违反本行业或出租方规定被新闻媒体曝光或各级部门点名批评的,或不服从出租房管理的,出租房视情况在履约保证金中每次扣除100—1000元作为承租方违约金。

3.装修改造、加建、维护需在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

4.意向承租方向济南产权公司一经提交承租报名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资产现状及相关协议条款的约定,自愿接受本标的资产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意向承租方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房屋现状及房屋质量瑕疵等理由拒绝签订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要求延长合同期或拒付租金等情况,否则被视为违约,并追究承租方相应法律责任。

5.承租方转租需在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

保证金额

     标的2: 1万元整

保证金

缴纳时间

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17:00前到达下述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未按时到账的,报名资格无效。

户  名: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浙商银行济南分行

账  号:45100010806797

保证金

处置方式

如产生两名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

意向承租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交纳的扣除产权公司费用后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出租方经济补偿:  (1)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后单方面撤回承租申请的; (2)信息披露期满,意向承租方未按照信息披露要求参加后续承租的;  (3)承租方未能在出租方通知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4)承租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款项的。

三、公示及交易方式

招租方式

经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产权)公开招租

挂牌公示期

2025年08月12日---2025年8月18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B、延长信息发布: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1个周期

交易

方式

信息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将采用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最终承租人。

备 注

1、意向承租方报名前,请详细阅读本项目公告内容及本项目《实物资产租赁合同》,并联系出租单位至出租实物资产现场看样,实物资产实际情况以现场看样为准。

2、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时间17:00前到达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在挂牌截止日前至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提交承租报名材料。

3、确定承租方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出租合同,办结交易价款及出具成交确认书,出租方在一个月内负责对承租方交付出租实物资产。

4、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承租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后(或递交保证金后),即视为其已完成对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次挂牌所涉评估价值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挂牌公告内容及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报  名

联系人

靳先生、黄先生

联系电话

87087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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