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第四人民医院报废资产处置项目(二次挂牌)交易公告
挂 牌 内 容:
|
项目编号 |
JWZC[2026]059-1 |
||
|
项目名称 |
济南市第四人民医院报废资产处置项目 |
||
|
出让方全称 |
济南市第四人民医院 |
||
|
挂牌价格 |
68766.00元 |
||
|
挂牌期限 |
2026.8.6—2026.8.12 |
||
|
主 要 |
评估值 |
68766.00元 |
|
|
评估机构 |
山东新天地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
评估基准日 |
2026年6月15日 |
||
|
评估报告文号 |
鲁新天地评咨字(2026)第10048号 |
||
|
决策及 |
内部决策情况 |
济南第四人民医院党委会会议纪要(2025.11.25) 济南第四人民医院党委会会议纪要(2026.4.20) 济南第四人民医院2026年第八次院长办公会会议记录 |
|
|
评估备案部门 |
济南市第四人民医院 |
||
|
标的所在地 |
济南市第四人民医院(济南市天桥区师范路50号) |
||
|
标的简介 |
本次处置对象为济南市第四人民医院拟进行报废处置的资产,评估内容包含DSA(C型臂)、中文及外文图书、中文及外文期刊、口腔科设备、空调、低值家具家电等。 本次转让标的按照评估范围内的资产以现场查勘为准,数量与质量均以移交时的现场实物现状进行交割,资产明细表仅提供参考。其他事项可参考:鲁新天地评咨字(2026)第10048号评估报告。 标的资产查勘联系人:宋老师 联系电话:17554247508 |
||
|
交易说明 |
1、本项目标的意向受让方需交纳保证金15000元。 2、公示期间意向受让方需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现场踏勘,明确资产转让范围。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转让资产披露内容,并确认对该项目资产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痕,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痕等为由,拒绝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根据标的征集的意向受让方的情况:若只有一家意向受让方报名,将按公告内容补登3个工作日,补登公告期间,无新的竞价者,经转让方决策后,可按照挂牌价与意向方报价孰高的原则协议转让;若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的意向受让方报名,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以价高者得的原则处置该资产。 5、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在《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6、受让方须在《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设备相关迁移、运输及清场工作。 7、受让方自行承担在拆卸、搬运等过程中引起的安全、消防等责任,有关作业需遵守转让方相关规章制度,执行有关的安全标准,承担处置过程中的风险、处置费用,若处置过程中给转让方及第三方造成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若发生意外事故,出让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8、竞得人在拆卸、搬迁过程中,应遵守转让方的规章、制度,服从转让方的指挥和安排。 9、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规定,意向购买方需持有有效辐射安全许可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废旧医疗器械回收相关内容。 10、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11、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
特别事项披露 |
1、受让方在拆卸、搬运等过程中发生任何意外、事故、违章、违规、违法行为所造成的损失赔偿、罚款,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出让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2、转让标的包含的医疗设备仅可用于报废处置,严禁用于原医疗用途或作为二手设备整体转售,否则受让方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
||
|
交易方式 |
信息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购买方,将采用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最终购买方。 信息公告期满,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购买方时,将按公告内容补登3个工作日,补登公告期间,无新的竞价者,经转让方决策后,可按照挂牌价与意向方报价孰高的原则协议转让。 |
||
|
信息发布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B、延长信息发布: 不变更挂牌信息,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保证金 缴纳 |
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17:00前到达下述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未按时到账的,报名资格无效。 户 名: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趵突泉支行 账 号:531908237410901 |
||
|
联系方式 |
联 系 人 |
黄先生、靳先生 |
|
|
联系电话 |
0531-8708735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