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行2024年第11次集体学习
9月19日,中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24年第11次集体学习研讨,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传达中共中央关于党纪学习教育有关文件精神,并对中心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进行总结;学习传达《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的通知》。中心党组书记、主任马学凯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源自于习近平总书记深厚的实践基础、深邃的理论思考、深远的战略考量,是被实践证明了的正确的理论结晶和经验升华,为做好“三农”工作提供了总纲领、总依据、总遵循。必须深刻认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深刻领会坚持党的农村工作基本立场、基本原则、基本方法、基本观点的历史必然,确保新时代“三农”工作始终保持正确方向,确保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行稳致远。
会议指出,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省委工作要求和市委工作安排,中心认真组织开展了党纪学习教育,学出了绝对忠诚、学出了坚定信仰、学出了使命担当、学出了严明纪律、学出了优良作风,不断强化纪律意识、规矩意识、风险意识、底线意识,切实把铁的纪律转化为每一名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进一步推动党的纪律教育常态化长效化。
会议指出,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一以贯之、全面从严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坚定决心,健全了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长效机制,鲜明树立了用改革创新的办法为基层减负赋能、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工作导向,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制度遵循。必须发扬钉钉子精神,始终保持对形式主义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让减负成果更好惠及广大基层干部和人民群众。
会议强调,一要充分认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的重大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准确把握其科学内涵和核心要义,不断领会其中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和实践逻辑,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指导“三农”工作实践。二要总结运用好党的十八大以来加强纪律建设的成功经验,把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同加强中心干部队伍建设相结合,坚持打造一支信念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党员干部队伍,推动公共资源交易事业高质量发展。三要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健全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积极担当作为,促进基层有更多精力抓落实、求实效、促发展,推动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走深走实。
会上,张岩同志领学了《习近平关于“三农”工作论述摘编》节选内容;吕飏同志领学《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党纪学习教育总结报告>的通知》,学习传达市委党纪学习教育工作专班工作提示、《中共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党组党纪学习教育总结报告》;卢义刚同志领学《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等文件,各处室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