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中心坚持以建设公开公平公正公信、廉洁高效阳光透明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为目标,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畅通异议投诉渠道、拓展社会监督范围、实施项目绩效评估,察线索、察异常、督进度、督成效,构筑公共资源交易“立体多元化”监督体系,打造阳光透明交易平台。
扩大信息公开范围,擦亮日常监督“信号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门户网站,实现对交易项目招标计划、招标文件、中标候选人、中标结果、合同签订等重点环节的全方位公开,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交易信息公开范围。一是计划“提前”公开。招标公告发布前30日公开招标计划及政府采购意向、开标前7日公开开标计划、招标文件发布前3日将房屋建筑和燃气、供热工程项目招标文件进行预公示,社会公众及潜在投标人看到公开内容的同时,就可看到“意见反馈”按钮,随时提交意见建议。二是过程“直播”公开。推进项目全流程电子化,将开标现场画面“直播”公开,在线签到、解密标书、唱标结果均在系统内展示,投标人可对开标过程随时提出异议,并将异议及答复在系统内公开,大幅提高交易过程公开化和透明化水平。三是“诚信”交易公开。推动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各市场主体行为,以信用支撑全办成,让诚信交易更简易。在中心门户网站开设“诚信交易”专栏,集中公示信用制度、信用评价等,提升市场主体对构建交易诚信体系的认知;牵头制定各类信用信息管理实施方案,对当事人在交易活动中产生的信用信息进行全记录并共享至行业监管部门,助力信用评价和信用奖惩;对接“信用中国”红黑名单,通过线上校验实现投标过程黑名单企业自动过滤;丰富“区块链”场景应用,让市场主体“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增加市场主体违规成本,规范其交易行为。
实现在线见证监管,用好行政监督“探照灯”。搭建在线监管平台,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平台操作管理和现场管理,全程监督专家抽取;利用大数据分析,实现智慧化监管,及时发现并预警违法违规行为;配合监管部门建立日常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长效机制,强化标前、标中、事后全过程监管;及时公开资格审查结果、得分情况、中标标的情况,中标人相关资质、业绩、评标委员会名单,并将合同订立信息、变更信息、履约信息在网上公开,自觉接受投标企业、监管部门等各方交易主体监督,确保交易活动公开、公平、公正。结果公开的同时,支持异议、投诉的在线提出与受理,并将受理和处理结果对外公开。
拓宽社会监督范围,打开立体监督“长明灯”。一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建立营商环境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常态化征集机制。在中心门户网站开设“招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意见建议征集栏目”,围绕市场隐性壁垒等损害营商环境行为进行常态化线索征集,不断改进管理、提升服务水平。二是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业律师任法律顾问,全程参与政府采购集采项目见证,以专业第三方角度,在现场为供应商提供法律咨询,提升政府公信力。2022年律师见证政府采购项目500余次,协助交易项目质疑投诉40余次。三是聘请“公共资源交易社会监督员”,涵盖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代表、新闻媒体等各界人士36名。社会监督员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对交易服务态度、行政效能、工作作风等履职情况开展全方位监督,对重点项目进行现场全流程监督。四是开展“两日一会”活动。不定期举办公共资源交易开放日、媒体体验日和公共资源交易恳谈会,邀请社会监督员、新闻媒体、市场主体以及监管部门等各界人士深入“第一现场”开展监督,广泛听取意见建议,以评促改,以改促优,构建了立体化的社会监督网络,促进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高质量发展。
实施项目绩效评估,善用效果监督“反光灯”。联合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印发《济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绩效评估实施办法》及《济南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绩效评估实施细则》,变部门各自为战、多头管理为综合管理、协同监管。依托济南公共资源电子监管平台,上线运行了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绩效评估电子系统,创新运用“互联网+大数据分析+全流程电子化”的智慧监管方式,通过强化交易流程、交易文件和招标控制价的事中事后评估,防止项目超投资、超规模、超概算,提高了政府资金的使用管理效率,有效降低了项目风险。(张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