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政府采购供应商朋友们:
大家好!欢迎您参与济南市政府采购活动!也衷心感谢您对济南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的贡献!
近年来,全国上下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努力为各市场主体提供便捷、高效服务。如何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提高政府采购工作规范化水平,提升市场主体的信任度、满意度,一直是我们关注的课题和努力实现的工作目标。
为做好此项工作,让您更好地了解政府采购相关业务和政策,现对我市政府采购领域相关政策和最新改革创新举措进行了梳理,请您知悉:
一、 如何获取政府采购信息?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和《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鲁财采〔2020〕35号)的规定,省财政厅指定“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shandong.gov.cn)为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的唯一指定媒体,各类政府采购信息应首先在该网站及时发布,信息发布及查阅均为免费。各方当事人可以登录这个网站,查阅我省、我市有关政府采购活动方面的信息。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jnggzy.jinan.gov.cn/)也同时发布我市政府采购信息。
二、哪些主体可以成为政府采购供应商?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
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2022年7月1日起,在山东省内注册的供应商参与济南市政府采购活动,可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不再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可提前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查询本单位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
三、如何参与济南市政府采购项目?
供应商可通过“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 //www.ccgp-shandong.gov.cn)采购公告查看参加济南市政府采购项目的方式。济南市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供应商通过“CA登陆”登录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jnggzy.jinan.gov.cn/)参与项目,具体操作流程如下:点击交易系统,选择企业主体登录,查看采购公告,下载采购文件,制作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登录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需办理CA证书,供应商可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办理,目前我市CA证书首次办理免费。
投标详细操作步骤和办理CA证书流程可以点击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jnggzy.jinan.gov. cn/)右上角“服务指南”栏目查看。
四、我市有哪些优化营商环境、支持企业发展的举措?
(一)投标不花钱、中标先拿钱
实行“四个免除”,实现政府采购“零成本”。一是免除采购文件工本费,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不得强制要求供应商另行提供纸质版投标/响应文件。二是免除投标报名,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可直接参与政府采购项目。三是免除投标保证金。政府采购项目不得向诚信记录良好的供应商收取投标保证金。四是免除履约保证金。济南市政府采购项目,原则上一律不再收取履约保证金。如有特殊需要,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要向本级财政部门备案。
实行预付款制度,缓解企业资金压力:要求各采购单位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10%。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
压缩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时间,由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采购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者拖延合同签订。
(二)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我市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可凭借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公示的政府采购合同一键进入“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利用中标合同提报融资需求,由平台撮合或自主选择合作银行,获取合同总金额80%的授信额度,并可申请履约保函等服务。融资操作流程简单,放款速度快,可有效解决企业融资难题。
(三)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严格落实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
各预算单位要认真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规范设置供应商资格条件,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灵活采取项目整体预留、合理预留采购包、要求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要求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等形式,确保中小企业合同份额。要通过提高预付款比例、引入信用担保、支持中小企业开展合同融资、采用电子标采购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等方式,为中小企业参与采购活动提供便利。要严格按规定及时支付采购资金,不得收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保证金,有效减轻中小企业资金压力。
2.提高政府采购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
小额采购项目(200万元以下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原则上全部预留给中小企业。各级预算单位超过200万元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和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应当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5%以上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
3.提高对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幅度对未预留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采购包,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五、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的有关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活动事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作出答复。如果该供应商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进行投诉。财政部门应当自受理投诉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和相关当事人。如果投诉人对处理决定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们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您可登录济南市财政局网站(网址:http://jncz.jinan.gov.cn)“办事服务”栏目查阅供应商投诉指南相关信息。
您如有政府采购方面的问题和诉求,可及时与我们联系,并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再次感谢您多年来对政府采购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六、公开电话
1.CA服务咨询电话:0531-67880028-2、18663480386、17306349888
2.电子投标咨询电话:0532-85871505-5
3.政府采购投诉电话:0531-66603998
4.网上商城(框架协议)咨询电话:053159596651
祝您事业发达、事事如意!
济南市财政局
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济南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