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3701005822024025/2022-0018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组配分类: | 部门计划及总结 |
文件编号: | 发文日期: | 2022-12-29 |
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2022年,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为目标,贯彻落实济南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始终把法治思想贯穿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不断完善交易制度体系,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规范交易执法行为,积极营造阳光透明交易市场环境。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中心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中心党组书记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法治工作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请示报告等制度,重大事项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中心党组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党组议规则,严格请示报告制度,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工作安排。认真组织学习《宪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2022年,中心党组共组织学习法律法规及中央省市领导关于法治工作有关批示指示精神6次,开展专题法治培训5次,开展全员学法普法活动20次,工作人员年度学法时间均在40学时以上。坚持每月组织中心、分中心、各交易主体开展法律法规、电子交易系统操作学习培训,提升交易主体业务水平和工作效率,增强干部职工依法履职能力,累计培训500余人次。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1名知名律师任法律顾问,围绕中心工作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对重要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其在规范性文件审查、遵守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劳动用工审查等方面的作用。2022年,全程参与政府采购集采项目见证500余次,协助交易项目质疑投诉40余次。
(二)扎实推进学法普法用法。中心以提高全体人员法治素养为目标,深入开展法律宣传教育,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结合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实际,多措并举加大学法普法力度,切实增强公共资源交易法治治理能力和水平。一是压实学法普法责任。根据《济南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方案》要求,结合中心工作实际,制定了《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2年度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工作方案》和《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2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列入中心党组会议程,主要围绕党内法规、公共法律法规、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规范、内部管理规范等开展学法普法教育宣传,成立领导小组,中心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明确各处室责任分工,办公室负责学法普法的统筹、协调、督导、检查。二是多措并举组织实施。学法主要是以处室自学、集中培训、调研学习、专题研讨、知识测试等形式组织实施。截至目前,处室自学共计20多次,通过“干部学堂”集中开展3期法治培训,全员开展了2次法治知识测试,办公室党支部推动党建学法互融互促,以微党课的形式开展了9次宣讲活动,强化学习成果转化,不断提高运用法律知识和手段,解决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过程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普法主要是结合中心中心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制度、党组会“第一议题”制度、年终述法和年度法律知识考试等内容开展学习宣传,通过“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教育月、“沿着黄河去普法”主题宣传活动、“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活动、中心党建等活动面向社会公众进行广泛宣传,开展线上线下宣传解读,重点通过“报、网、端、微、屏”等载体,发挥新交易场所法治宣传阵地作用,面向社会公众进行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积极利用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宣传月、“法治六进”等活动,通过中心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政府采购专席、公共资源交易开放日、媒体体验日、主题党日、双报到、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等载体,面向社会公众进行济南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截至目前,共开展各类形式普法宣传活动共计10余次,其中,9月23日,我中心联合市财政局开展了全市政府采购业务网络培训,就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政策解读,全市各级预算单位300多个采购人通过视频会议参加了本次法律法规培训。9月25日,中心应邀参加“泉惠企”惠企政策“云讲堂”宣讲活动,对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政策进行解读,帮助企业掌握政策、熟悉流程、理清申报条件,指导企业精准获得政策支持,逾万人参与线上活动。三是坚持学以致用学用结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心建立健全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土地和矿业权出让等服务管理制度体系,制定了219条交易服务标准,建立健全网络信息保密管理、保证金代收代退、预算绩效管理等各项内控制度。建立健全交易现场协同监管、市场主体行为规范、评委专家和代理机构考评等交易服务全流程廉政风险防控制度体系。建立健全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相关制度,加强场内岗位人员纪律培训、中介服务机构管理、评委专家管理、交易服务评价和应用,促进各市场主体廉洁自律。建立健全招标计划提前发布、资格后审、评定分离、证明事项告知承诺等制度,联合市住建局制定《济南市房屋建筑和燃气、供热工程项目远程异地评标工作指引》。大力推行廉政告知承诺制度。大力推进公共资源交易诚信廉洁承诺全覆盖。中心全体人员自觉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党风廉政建设公开承诺书》,采购人在线办理业务时需签订《公共资源交易发起单位廉政告知书》,评委专家参与评标时需签订《评标评审专家廉洁自律书》,投标供应商入驻网上商城时需签订《齐鲁云采网上商城入驻承诺书》,全面提升各市场主体廉洁自律意识,营造了廉洁共建、清风共守的交易环境。
(三)深化信用体系建设。以有力有效的信用监督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净化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加强交易信用信息、信用评价报告、行政处罚信息等数据汇聚。主动对接信用中国、信用山东、信用济南平台,打通与全国公共资源区块链、黄河流域区块链数据通道,实现信用数据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牵头制定各类信用信息管理实施方案,配合发展改革部门,探索制定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监督管理办法,不断优化完善信用信息归集、管理和共享。在中心门户网站开设“诚信交易”专栏,集中公示信用制度、信用评价等,提升市场主体对构建诚信交易体系的认知。在交易项目注册登记、评标打分、中标公告等环节全链条嵌入信用信息,形成评标过程市场主体“黑名单”自动推送、自动比对、自动过滤、自动记录、自动反馈信用联合惩戒机制。拓展“区块链”功能,开展交易信用信息跨行业、跨地区互认共享,让市场主体“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切实维护公平竞争、公正透明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
(四)强化信息公开。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政务公开文件规定和国办函41号文以及国家发改委出台的《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有关要求,推动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依法全公开、全过程公开、多渠道公开,全面提升交易活动透明度。除重要敏感数据外,只要法律没有明确不能公开的全部公开。全环节、全流程交易信息全公开。通过中心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惠泉企”平台等媒介实现“云网端”多渠道公开,确保公共资源交易阳光下运行。优化升级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系统,实现在线提出异议和作出答复,在线受理投诉并作出处理决定。建立营商环境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常态化征集机制,在中心门户网站开设“招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意见建议征集栏目”,围绕市场隐性壁垒等损害营商环境行为进行常态化线索征集,不断改进管理、提升服务水平。增设“12345”热线政府采购综合专席,专门受理市场主体在政府采购领域的政策咨询、求助、投诉、举报和意见建议等,切实帮助企业解决“急难愁盼”问题。积极参加电视问政,直面问题,抓党风、促政风、正行风、转作风。面向社会聘请33名“公共资源交易社会监督员”,涵盖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代表、新闻媒体等各界人士。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对交易服务态度、行政效能、工作作风等履职情况开展全方位监督。通过定期邀请部分社会监督员参加现场监督的方式,对重点项目进行全流程监督。不定期举办公共资源交易开放日、媒体体验日和公共资源交易恳谈会,邀请社会监督员、新闻媒体、市场主体以及监管部门等各界人士深入“第一现场”开展监督,广泛听取意见建议,以评促改,以改促优,构建了立体化的社会监督网络,促进了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存在问题及不足
一年来,我中心法治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标对表上级要求仍有一定差距,一是随着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整合共享和功能拓展的不断深入,迫切需要通过地方立法的形式,对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进行全方位规范,进一步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供给,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实现我市公共资源交易事业高质量发展。二是需要进一步加大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普法学法力度,不断提升各市场主体学法、用法、尊法、守法意识,营造统一规范、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的交易环境。
三、下步工作打算
2023年,我中心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总书记对公共资源交易提出的“应进必进、统一规范、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的原则,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法治政府建设有关要求,贯彻落实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广泛宣传公共资源交易行业法律法规,丰富干部学法形式和法治实践,全面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依法依规全面履行工作职能,提升服务质量,营造良好可预期营商环境,助力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会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