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检查处理决定书济财采〔2020〕52号
发布日期:2020-10-27 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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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财采〔2020〕52号
当事人1:济南护理职业学院
地址:济南市历城区港西路3636号
当事人2:山东东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西周南路8号3号楼二单元401
二、基本情况
举报人山东宏泰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来函反映:济南护理职业学院高职院校生均财政补助专项项目(项目编号:JNCZ-JC-2020-0709)项目采购过程中存在高职院校生均财政补助专项采购项目中标供应商山东东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山东道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涉嫌存在串标或围标行为、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潜在供应商采取了“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问题。收到举报信后,本机关依法对举报内容进行了调查取证,并作出处理决定。
三、处理结果
根据举报事项,本机关调阅审查了该项目的采购文件、相关当事人提供的书面说明材料,并进行调查取证。依据目前掌握的证据,本机关认为:
1.举报事项1缺乏事实依据。经审查,投诉人提供山东东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山东道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存在串通投标的材料事实依据不充分;经调查,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两家相关供应商存在《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串通投标行为,举报事项1缺乏事实依据。
2.举报事项2成立。经审查,该项目需求公示与招标公告内容不一致,实际采购内容与招标公告标题内容不一致,导致潜在供应商无法准确获取项目信息,存在违反公平公正的情形,举报事项2成立。
综上,本机关认定,举报事项2成立,该项目存在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责令采购人废标,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济南市财政局
二○二○年十月二十六日